学院首页 本站首页 部门简介 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 资助中心 心理健康 工作简报 资料下载

关于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减免学费评定工作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四川省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工作的通知》(川财教[2010]6号)文件和川教[2010] 29号文件精神,国家对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为了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职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学院中职学生学费减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10级、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和证明
学生本人提出免除学费申请并上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附件1)该表请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注:年级评议小组评议意见由本系书记审核后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持表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以及县级以上民政局审核加盖公章。
   2、本人申请书一份(附件2)。
   3、申请人户口复印件(必须包含户籍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相关证明:
申请免除学费的学生应提供以下六类证明材料之一:
   (1)城镇、农村低保学生:持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农村)低保证》家庭的子女。
   (2)库区移民学生:享受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持有移民局加盖鲜章的证明。
   (3)孤残学生:孤儿应持国家统一印制、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退伍军人(学生本人):应持退伍证。
   (5)扶贫易地安置家庭子女:指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和移民扶贫工程安置家庭的子女,并持有关部门证明。前者指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后者指按照《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纳入移民扶贫工程规划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
   (6)农村特困学生:持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明。
注:所有材料均以A4打印纸为标准上交。 4种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 各系上报的材料顺序和汇总表的排序一致。

三、材料收集与审核、公示
   ①本次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班级评议小组(一级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均不少于本班级(专业)人数的15%。)进行初评,班级评议小组认真审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是否在乡镇街道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是否属实等,结合日常生活、学习实际表现情况,将申请学生排序、初拟受助学生名单,报系上二级评议小组评审。
   ②各系对班级上报的初拟受助学生困难申请再次进行认真审核材料,确定拟推受助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将全系拟推受助学生名单、材料汇总,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将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汇总表以及相关材料,进一步复核,汇总全院拟推受助学生名单及材料,报资助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拟获2010-2011年度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受助学生人选。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系上报的符合减免范围的学生人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名额分配如下:
护理系 300名       医学系 92名       药检系 73名
旅经系 23名        机电系 15名

五、材料上报
请各系认真核对名单、审核材料,于2010年12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附件1)
   2.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书(附件2)
   3、户口薄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各系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的张贴照片2张
   6.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汇总表
   7.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人数统计表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
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电话:0835-2237803  E-mail:yzyxsc@yahoo.com.cn

声明:本站资料立足校园,服务学生,所引资料如有侵权行为,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