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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监察处工作人员守则
一、政治坚定。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好学上进。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自觉以多种形式刻苦钻研和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爱岗敬业,加强对本职工作的价值认识,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服从安排,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周到服务,办好每一件工作。 四、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为人诚恳,严于律已,慎独办事,严守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 五、团结友爱。相互尊重、支持、配合、谅解;待人热情、真诚、友好、礼貌;热爱集体,维护部门和学院形象。 六、严守秘密。严格遵守“保密守则”,谨言慎行,要妥善保管设密文件及资料,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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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院行政的决定中存在的问题; 2、受理对学院各部门和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3、调查学院各部门和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根据干部管理规定提出处分建议或根除学院授权进行处分; 4、受理教职工不服学院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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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监察处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办理 1、凡收到公文,要履行签收手续,及时拆封进行登记,要登记清楚,来文时间、单位、标题、文号、紧急程度等主要内容。 2、做好拟处。要分清是办件或阅件,并认真明确地进行批处。 3、凡需交领导批示的文件,要及时交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及时认真办理。 4、加强催办。要注意办文的时间要求,不管是办件或阅件都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 5、做好注办。公文办理完结之后,简明记清下办理的主要情况,向领导汇报。 二、发文办理 1、领导交拟。不得擅自行文,凡发文,须有领导交拟或有关会议决定交拟。 2、草拟。拟文者,必须明确主旨,按公文要求选准文种,组织好素材,做到理论正确,用材精练,用语准确,文法能顺。必须用毛笔或钢笔在正规文件纸上书写,字迹不能潦草。 3、定稿。凡以“纪律检察委员会”发出的文件必须由纪委书记审定签发,凡为党委、学院代似的文件,必须交有关院领导审定、签发。 4、印制公文要符合公文格式,严格校对,坚持“三校”,打印稿与审定稿校、初件与定稿校、正式件的再校。 5、用印。用印要正确,清晰。 6、发文。发出文件要分清主送和抄送单位,并做好发文登记和签收记载。 7、留存。发出的文件,必须将发文处理签、定稿、正件二份归并一起留存。 三、归档。每年12月中旬要认真做好公文的清理归卷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装订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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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常规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院的上、下班制度和请假审批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 二、严格遵守学院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会议制度,做到按时参加,遵守纪律,认真笔记,积极执行; 三、上班时间认真做好公务,加强自学,非特殊情况不做与公务无关的事项; 四、严格收、发文制度,来文要及时登记、处理,并按“拟办”意见及时办理;发文要严格程序,从草拟、送审、定稿、印制、校对、用印、签发均应规范、严谨; 五、严格印章保管和用印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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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以及学院党委的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2、认真执行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任务;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检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我院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对同级和下级党组织行使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6、加强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7、做好党委和行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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