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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住校生管理制度(含周末)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对在校学生管理,针对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作下列管理规定。
一、住校学生必须坚持做早操,按时上课,按时上下晚自习,按时就寝。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出校门,不得夜不归宿,有事有病必须书面请假,违者按规定处理。
二、每晚10时前准时回公寓,公寓管理老师对负责的寝室检查登记,学生就寝情况(有无抽烟、喝酒、赌博等违纪现象)。未按时归寝者,公寓管理老师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晚10时后回公寓的学生,必须到公寓管理老师处销假。夜不归宿者报学生处,第二天早上通报批评并交班主任查明情况后进行批评教育处理。
三、凡周末有事有病请假回家者,必须在班主任处书面请假签字后交公寓管理老师处,管理老师做好登记。
四、学生必须尊重和服从公寓管理老师的管理,进出公寓必须佩戴校牌。
五、学生家长及客人需会在校学生时,必须凭证件,经管理老师同意进入寝室,但不得留宿客人。
六、住校学生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煤油炉、酒精炉、蜂窝煤炉等炊具。
七、学生每晚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就寝。熄灯后不得点蜡烛、油灯等照明用品。
以上规定,每个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违者将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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