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国家财产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校重点防火部位。各班主任与学生宿舍管理员同为学生宿舍防火安全责任人。管理员要经常加强学生宿舍区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如无法排除的应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以确保学生宿舍区的安全。
二、学生宿舍用电实行统一管理。宿舍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开、关电灯,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打开电源开关。
三、严禁在学生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器,违者按《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方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学生宿舍内严禁用火、吸烟、点蜡烛、点蚊香、焚烧垃圾和纸屑。严禁把易燃、易爆及火源物品带如学生寝室。违者按《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方法》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学生宿舍区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搬动,更不得损坏;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学校学生处干部要经常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及更换药剂。
六、学生宿舍区发生火情,任何人发现都须立即进行补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单位,并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得补救表现突出者,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对危及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的人和事,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揭发,检举和制止;对及时发现火险隐患、揭发、检举和制止,危及宿舍防火安全的人和事,有重大突出表现者,学校视其情况,给予奖励和表彰
八、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