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 安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生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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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学生必须尊重和服从老师及公寓管理人员,对安全、卫生及日常生活的管理。

二、学生进出公寓必须佩带胸卡。

三、学生家长及客人需会学生时,必须凭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进入会客室,不得留宿客人。

四、爱护楼道、厕所、卫生间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凡损坏者,一律照价赔偿。

五、不准踩踏、涂画墙壁,不得私接电线,乱钉钉子。

六、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煤油炉、酒精炉、蜂窝煤炉等炊具。

七、学生每晚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就寝。熄灯后不得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用品。

八、女生公寓每天上午八点关门,十一点五十开大门:晚上十一点关大门,在关大门时间内,学生不得进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学生处批准。

九、保持宿舍内外上下整洁,不得随意吐痰,乱扔垃圾,乱倒水。

十、寝室内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使用有声电器,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严禁赌博、喝酒,作息时间内和晚上熄灯后不准打牌、下棋等。

十二、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寝室。

以上各项规定,违者除照价赔偿外,将根据清洁轻重,给予一定的罚款和校纪处分,每次扣班级总分1~10分。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10月10 日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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