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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团支部工作暂行条例

     团支部工作在高校团委的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为使团支部工作充满活力,达到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团支部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的作用,根据《团章》和团的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新时期我院团支部的工作要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系团总支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学院党委、院团委的精神,采用多种活动形式,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发奋成才。团支部应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严明组织纪律,培养民主风气,形成良好团风,真正成为党组织的得力助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击队。

      团支部应当充分重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解决团员青年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及时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注重提高团员素质。

第一章 团支部的构成与产生

     第一条: 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工作中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第二条: 团员过少的支部,一般设支部书记一人;团员较少的支部,一般设正副支书各一人;团员在二十人以上,八十人以下的团支部,一般设支部委员三人(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各一人)。

      第三条: 团支部每年改选一次,一般在每学年初进行。团支部委员要经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生团支部负责人可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推荐确定,适当时再进行选举。

                                 第二章 团支部的职责与权利

      第四条: 团支部受学院团委和系团总支的领导,受团支部团员大会的监督,同时受班辅导员或主任老师的指导。团支部应同班委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班级工作。

      第五条: 按照系团总支的工作安排和支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创造性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各种活动。要建立并坚持工作例会,经常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向系团总支报告工作。

      第六条: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通过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理想,树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及行为习惯,树立艰苦朴素和奉献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并实践“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七条: 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及要求。按照青年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分层次的独立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注意反映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第八条: 组织好每月的主题团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跃团内民主生活,活动中要注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讲求实际效果,注意横向交流。

      第九条: 抓好团组织发展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向党组织推荐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团员、青年。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团费收缴、团员证注册及管理、团员评优等工作。

      第十条: 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开展争当“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各种争先创优活动。争做“四有”新人,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而努力。

      十一条: 和班委会共同组织好学生业余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活动中注意将思想性、科学性和趣味性融为一体。

      十二条:认真完成院团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团支部成员的职责范围

     十三条: 团支部书记职责

       1、 负责全面工作,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指导协调各委员的工作,领导团小组的工作。贯彻执行院团委决议、指示,主持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经常向院团委汇报请示工作,负责全面工作的总结。

       2、和班长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班级工作,注意沟通信息,经常开展横向交流,团支书应列席班委会。

       3、全面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活动中充分发挥各委员、团小组和全体团员的积极性。  

       4、负责组织团组织生活会,督促和指导团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5、负责认真如实填写《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登记表》。

       6、完成院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条: 团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团员思想状况,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纪情况,对团员进行团章和守纪教育。

       2、负责团纪检查,根据团章和团员奖惩规定,建议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对团员进行奖惩。

       3、了解培养和考察青年积极分子,具体办理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退团的手续,负责接转团组织关系。组织好理论学习小组的学习和活动。按有关制度规定,积极主动的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4、负责团员花名册、团员情况统计、团费收缴、团员奖励记录。

       5、完成团支部书记和院团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十五条: 团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经常对团员进行理想、纪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法律教育。

       2、根据一个时期学院工作中心的要求,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尤其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对团员和广大青年进行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的教育。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带有普遍性的思想倾向,并提出教育主题;及时向团支部委员会汇报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活动。

       4、具体组织除组织生活会以外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团课报告会、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文体活动、学习交流等)。在活动中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充分调动积极性。

       5、完成团支部书记和院团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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