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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各岗位职责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图书赔偿及违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精神,作出具体赔偿及处罚规定:
1.图书被污损、涂写,一律按书价的1-2倍赔偿。
2.丢失中文图书,书价在2.00元以下按10倍赔偿;在2.00-5.00元之间的按5倍赔偿;在5.00元以上按3倍 赔偿.
3.遗失原版外文、港台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4.遗失影印外文及港台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5.图书遗失后,若购得相同图书作为赔偿者,须交纳图书加工费3.00元。
6.专业期刊遗失后按全年价的3倍赔偿;文艺期刊按所遗失刊的3倍赔偿。
7.凡偷窃、撕毁图书者,除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一律按码价20倍罚款。
8.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遗失后应立即挂失,因转借、代借、遗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
书包柜使用规则
1、书包柜为图书馆的固定资产,由图书馆负责管理。
2、书包柜仅供到馆借阅图书的读者使用。
3、读者自备锁头,书包柜中禁止存放贵重物品。
4、读者离馆时应将书包柜申的物品取走,不允许占柜。
5、每天读者离馆后,工作人员将清理书包柜,对违反本规定占柜者,开锁清柜。
6、因书包柜使用不当而丢失物品,图书馆概不负责。
图书借阅室使用规定
1、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带食物、有色饮料进入借阅室;室内设施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请勿抢占座 位。
2、选书请用代书板,阅览图书请放回原处。
3、为使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每次拿到座位上网览的图书不要超过需外借的图书应到借还处办 理相关手续,并将代书板还回。
4、爱护图书,请勿折叠、批注、圈点、涂划、割页、撤毁图书。
5、正确使用借阅室内计算机进行文献查阅,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其他操作。
报刊阅览室使用规定
1、报刊阅览室内的刊、报概不外借,请在阅览室内阅览,勿带出室外。需复印的报刊,经管理员同意,押 有效证件后,方可借出复印,复印完成后应立即归还。
2、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带食物、有色饮料进入借阅室;室内设施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请勿抢占座 位。
3、选刊请用代书板,阅览图书刊请放回原处。
4、为使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每次拿到座位上阅览的刊物不要超过2册。
5、爱护报刊,请勿折叠、批注、圈点、涂划、割页、撤毁报刊。
6、正确使用借阅室内计算机进行文献查阅,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其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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