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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党委下属的组织工作机构,在党委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人才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负责学院科级干部的考察、测评及办理任免手续;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对县处级干部考察、管理及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
二、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开发、知识分子工作和加强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了解和掌握全院党组织状况,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办好学院业余党校和党员电教播放点,开展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五、指导各党支部做好新党员尤其是在优秀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办理全院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手续,做好党员入党志愿书的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六、加强党员管理,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有关统计工作;安排并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七、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参与院党代会的筹备工作。
八、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刊的征订与发放工作。
九、认真贯彻党的决议,全面完成党委下达的任务。
十、配合党委各部门积极、主动地做好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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