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处工作职责
在分管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人事处主要负责全院职工工资、职称、人事调配及管理离退休职工等方面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参与学院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工作。
二、拟定教师、干部、工人的进修、培训计划,协调各部门组织好培训并做好职工学习期间的管理。
三、根据政策负责办理职工工资调整及奖金、津贴发放审定和离退休职工提高生活费的工作。
四、协助院领导搞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搞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全院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全院人事调配工作,办理职工的调进调出和退休手续。做好富余和待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职工政策,搞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
根据上级和学院的安排,负责组织全院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和一般行政职务的晋升、聘任或任命工作。
七、负责全院职工基本情况的统计、掌握及干部年报工作
八、负责全院干部、工人及离退休职工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九、负责学院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实现学院下达的工作目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