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雅职院教(2004)03号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 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经研究本期将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以系为单位组织的听课评课活动,认真如实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院系用),并由各教学系分别收齐后,统一在本期18周之前交教务处。各教学系在交《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时,应同时附本系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各教学系应在本期第五周之前,将本期本系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的基本安排交教务处,以便教务处抽查该项活动开展的情况。
二、教师听课并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院系用)时,只需在表中的第五栏——“评估分值”栏中的每一个方格中,按百分制填写相应的分数即可,第六栏——“得分值”栏和“评估总分”的分值由教务处填写。
三、本期每个专职教师听课不得少于6学时,教学系部主任听课不得少于20学时,凡在本学期18周以前未完成听课学时数者,本期考核按不称职记载。
四、教务处将组织部分教师和领导有选择性的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并会同学生处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学生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
五、教师和系主任等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的学时数,将记入其教学工作量,并计发相应的课时费。
六、教务处、学生处将根据同行评教、领导评教和学生评教后,分别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作出的评估意见(评估分值),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每一个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作出综合评估意见(评估总分值),并于下学期开学初公布。教务处将把每一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意见(评估总分值)抄送学院人事处,由学院人事处记入每一位任课教师的业务档案,并作为今后晋职晋级、评优选先的依据。
七、各教学系开展听课评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活动的情况,将作为今后教学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未按时完成听课评课工作的教学系,不得参加本年度的先进集体的评比,系主任不得参加评优选先。
八、为了坚持把听课评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活动长期的开展下去,学院已成立由学院领导任主任,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教学系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学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对教学过程的管理、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及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人事处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