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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职院教函(2007)10号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对2005级普通专科医卫类专业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医院给予补贴的暂行办法 我院2005级三年制学生现进入实习阶段,在坚持由学院统一安排的大原则下,绝大多数学生已经落实了实习单位。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其中2005级普通专科医卫类专业部分学生向学院提出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申请。针对此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给予实习补贴: 1、学生有充足的理由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2、接受实习医院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且非学院现有实习基地。 3、申请程序:学生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同意接收实习的函件,经班主任签字报所在系,由系主任审核后签字同意方能办理。 4、补贴金额:统一按400元/生的标准执行(实习时间为9个月),不足部分由学生承担。由学生提供对方医院相关信息报所在系汇总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名单交计财处,实习费用由我院计财处向对方医院转帐(已经提前向医院交纳实习费的学生凭医院开具的发票回学院按400元标准报销)。 此办法只针对2005级普通专科医卫类专业学生,限于2007年执行。 附件: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个人联系实习单位情况登记表
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医卫类专业 自己联系实习 给予补贴 发:医学系、护理系、药检系 送:学院领导、学院办公室、计财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