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守则
 

监考人员职责  考试违纪舞弊处理暂行办法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试卷保存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2003128日)

1、考生一律凭《准考证》(本院学生凭《校牌》)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在《考试情况记录表》上签到。

2、每科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开考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室。

3、除考试必备的直尺、圆规、三角板、铅笔、橡皮擦等外,其余物品统一堆放在考室的前方。

4、考生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便于监考人员检查核对。

5、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或涂黑自己的姓名、考号、考试科目、卷型等,然后才能答题,不能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地方之外做任何有关考生信息的标记。

6、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7、只能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

8、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室外逗留。

9、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如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递暗号、夹带、偷看、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传抄答案、交换试卷、答题卡等。考试作弊,一律按零分记载成绩,不再安排补考,并将给以警告处分。

10、考生对试卷中因印刷的原因不清楚的,可以先举手再提问。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将答卷反扣在桌面上,并退出考室,不准在考室内逗留。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的管理,否则将取消该科的考试资格,今后不再给以补考和重修的机会,并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