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二○○二年十二月) 教务处是学院院长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直接领导下的、主管学院教学、教务工作的职能机构。上对院长负责,及时反馈各种教学信息,提出相应的决策性的建议与意见;下对教学管理机构和教学实体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服务的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的工作计划和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拟订全院的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协助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的意见和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 二、组织各系制定并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其它教学文件,督促各系切实做好教学管理、师资管理、教学评估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确定考核方式。 四、统一管理全院大、中专学生的学籍,按规定为学生办理转学、转专业等手续,按期为毕业班学生办理《毕业证》或《结业证》。负责接待进修生并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 五、征订、发放、管理大、中专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六、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并协调各系落实教学工作安排,编制教学运行表,安排中专、大专各专业及班级的课表,负责印制各类教辅资料。负责安排期末考试及补考,安排打印、使用和保管试卷。 七、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 八、协助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系(室)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九、定期审核各系(室)上报的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组织并督促各系落实本院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校外教师的聘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本院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晋升的有关工作。 十、积极配合科研处、学生处、计财处、总务后勤处、招生就业办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教育科研、学生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院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教学及管理方面的数据及信息。 |
|
| 教务处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