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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职院教函(2005)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院各类班级的教学管理,根据《关于统一规范教学管理的暂行意见》和《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有关教学管理的几个突出问题统一规范如下: 一、全日制和全脱产班级的任课教师上课时必须坚持严格对学生进行考勤,认真做好考勤记录,期末考试前(第19周前)将所教课程累计缺课学时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二、分段、函授和晚班的任课教师每次上课时除了坚持严格对学生进行考勤,认真做好考勤记录之外,还应请学生在签到表上签名,最后一次面授结束后、考试前应将所教课程累计缺课学时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凡所学课程累计缺课学时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的资格,并责令其重修。从本期起,凡经补考后仍有三门以下(含三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向教务处申请重修不及格的课程;凡经补考后仍有三门以上(不含三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下学期将留级到下一个年级学习。 四、凡因病、因公或其它原因不得不请假的学生,必须具备有关手续,并分别经系、学生处、教务处批准同意,学院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否则一律按无故缺课处理。 五、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等课程未经学院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提前下课。 六、任课教师调课(临时性和永久性调课)必须到教务处填写《调课申请单》,并分别经所在系的系主任、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擅自调课处理,并依照《教学差错及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 规范和加强 教学管理 通知 发:各系、教研室 送:学院领导、学院办公室、学院宣传部、学生处 打印份数:40份 打印时间: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