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严格执行医疗原则,正确诊治,合理用药。不准为单纯追求经济收入,给患者作不合理检查或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责任科室:医教科)
12、用病人名义“搭车开药”或作“搭车检查”,除如数交纳费用外,处以2一5倍罚款,扣I一3个月效益工资。(责任科室:医教科)
13、不准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把能够在本院完成的诊断、检查、治疗等工作,介绍给关系P,或利用工作之便及病员信任,约病员到院外(包括家里)诊病取药,从中获得个人利益。发现一次,除没收其收入外,罚款2一5倍,扣当事人1一3个月效益工资。(责任科室:医教科、门诊部)
14、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凡无故不诊治(包括收治住院病人)向院外推出,每人次罚20一50元,扣当月效益工资50一100%,凡转诊转院病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否则按推诿病人处理,凡在院能开展的检查,借故不做或向院外介绍,按该项检查金额的1—3倍罚款,扣本人当月工资的20—50%。(责任科室:医教科、门诊部)
15、凡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技术操作程序,不执行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承担。发生打错针、输错液等医疗差错,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罚50一100元,扣当月效益工资50一100%。发错药出错报告单等医疗差错,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罚20—50元,扣当月效益工资10—20%。(责任科室:护理部医教科)
16、为搞好急救急诊工作,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应10分钟内赶到医院,未做到罚30—50元,扣当月效益工资20—50%。非值班人员接到医院电话,也应即时回复。(责任人:总值班)
17、私自携带医院仪器、设备及医疗器械到院外开展活动,一次扣科室当月效益工资2—5%,罚当事人所得费用的2—5倍。(责任科室:医教科)
18、坚持医院统一收支原则,发现科室或个人擅自收取现金,一律如数收归医院,科室私收,罚2—5倍,扣科室当月20-50%,个人私收,罚2—5倍,扣I一3个月效益工资。(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
19、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得自行采购医疗设备、器械及药品,卫生材料,办公用品等,违者,医院一律拒收,由采购者自行负责。(责任科室:设备科、总务科)
20、科室和个人不得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卫生材料、卫生用品,一经发现,没收全部收入,处以2—5倍罚款。科室销售,扣科室当月效益工资20一50%.个人销售,扣1一3个月效益工资(责任科室:门诊部、医教科)
21、加强处方计价检查监督,保护病员利益,每月抽查药房100一200份处方,每份计价差错处方扣5元,计价准确率低于95%,扣科室效益工资10一20%。(责任科室:医教科、药事科)
22、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乱开病情证明及病休假条,不准出具与本专科、本专业无关的病情证明及病休假条。违者罚20—50元,扣当月效益工资20—50%,并由本人追回所开证明及假条。(责任科室:医教科)
23、在单位和个人的天交往活动中,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或相关部门业务往来,确需接待者,严格工作餐标准及陪客人数,不得讲排场,摆阔气。(责任科室:办公室)
24、药品按购销合同采购中标药品,按省、市级物价部门、卫生局规定定价原则调整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按实际成交价如实开据发票,如实记帐。普通药品、卫生材料,坚持主渠道采购,价格按省物价局制定价格执行。(责任科室:药事科、财务科)
25、医疗器械、设备购买,必须由使用科室提出计划或报告,单台价值千元以上设备,要进行投入与产出论证分析,经医务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才能购买(5000元以上设备需报学院领导批准),与公司商谈价格,必须2人以上集体商谈,采购验收应有专业使用人员参加。确保所购器械、设备质量。(责任科室:财务科、设备科.)
26、在购买药品、器械、卫生材料、办公用品等物资活动中,不得私留回扣,据为已有,有回扣,必须交公,如买上帐。私留回扣,按有关政策,规定处理。(责任科室:办公室)
27、不尊重病人人格和权利,泄露病员隐私,罚款10—30元,如引起医患纠纷,产生不良后果,自负其责。(责任科室:医教科、门诊部)
28、科室之间,职工之间有争议事项,应服从医院协调,如对协调有异议,可能保留意见,但必须先服从,再按组织程序逐级向上反应。如不服从协调,影响工作,影响团结,罚当事人50—100元,或扣科室当月效益工资2—10%。(责任科室:办公室、医教科)29、各科室应顾全大局,对医院安排的指令、临时性工作应克服困难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违者扣科室负责人当月效益工资5一10%,职工应服从医院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从安排工作次日起不到新岗位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责任科室:办公室)
30、科室、病房内应经常保持整洁卫生,为病员提供清洁舒适合的医疗环境,未做到,按科室人数人均扣5—10元。(责任科室:,总务科、护理部)
五、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制度,奖惩逗硬。采取经常检查和定期不足期检查相结合办法,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医德医风进行检查,向社会公布行风评议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召开行风建设座谈会及民主评议会,及时了解和反馈病员群众对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促进我院行风建设取得成效。
1、医院组织检查组,每周进行l—2次抽查,检查组由一名院长,2名职能科负责人组成。
2、日常检查督促分解落实到职能科室,结合职能科开展工作进行,责任人为职能科负责人。职能科要认真检查,敢于逗硬,涉及到处罚有幅度的,要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医德医风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隐瞒不报,将根据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医院职工、各科室负责人要支持职能科室搞好人常检查工作。
六、本规定对科室的罚扣款,对个人的罚扣款,医院在发放效益工资、酬金(工作自筹部分、各种政策性补贴)中扣除。效益工作酬金不足罚扣金额时,不足部分从下月效益工作酬金中扣除。
七、”实施意见“未涉及到的方面,按医院原规章制度执行。
上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