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领导关于安全工作指示精神。
二、负责全校法制、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防培训。 三、负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全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安全会议。 四、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考核、评比工作。 五、负责全校各部门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落实检查工作。 六、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对内部人员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学校内有关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处理工作。 七、负责单身教职工学生户籍档案的管理,身份证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工作。 八、负责校内暂时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学校保安和职工宿舍院门卫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内的消防设备器材的定期检修、更换、配置工作。 十一、负责校园安全的巡检、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十二、负责组织处置学校内伤害事件、暴力事件、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学校节假日保卫值班工作。 十四、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